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在莞承接业务网上登记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东建市〔2013〕87号)
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东莞市在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自2013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目前发现部分施工、监理企业同一管理人员在不同的在建工程存在违反规定同时担任项目管理人员的行为,为规范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行为,增强企业诚信经营意识,进一步推行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施工企业项目专职安全员、现场管理人员及监理企业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同一时间只能担任一个项目的管理人员。请已办理施工、监理业务登记手续的企业进行自我排查,存在一人多岗行为的,请在2013年11月15日前完成变更手续,其中项目专职安全员、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按照“东莞建设网—办事指南—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承接业务登记变更指南”办理变更业务登记变更手续。
二、从2013年11月16日起,发现在建工程存在重复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情况的施工、监理企业,将以每一人重复担任一项工程,对企业作不良行为扣分5分的处理,并由市安监站对相关在建工程作责令停工整改处理。
三、已竣工验收的工程,请及时办理项目管理人员解锁事项,项目管理人员解锁后方可在新工程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东莞市建设工程实名制管理一人多岗名单(统计日期:2013.10.8)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