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住建局创建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建质安〔2013〕181号)
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
为深入推进农民工业余学校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完善制度措施,积极探索和推进“政府主导、企业主办、工地建校、社会参与”的农民工业余学校建设管理模式,丰富农民工业余学校内涵,更好地发挥综合载体功能。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建科〔2013〕43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市住建局创建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同时,请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尽快按照《广东省东莞市镇街(园区)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统计表》(附在方案内)填写好有关内容,并于2013年11月13日前将书面表格报送市安监站综合室(传真号码:22981393)。
附件:市住建局创建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方案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11月6日